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阴魂不散(4400珠加更) (第2/2页)
出来,看见她红了眼睛…… 他连呼吸都轻轻的,让人看不出喜怒来,可这是他最危险的状态,像一头草原上弓起背的豹子,看似静止,实则下一秒就能扑上去,把猎物撕个粉碎。 克莱恩知道自己此刻的表情有多可怕——路过的医生护士全都贴着墙根溜走了。在平时,他或许会在意这种失态,但此刻所有理智都被烧成了灰。 他原本是回来取个文件的。 军靴踏进走廊的剎那,他的目光就锁定了那个从俞琬病房里出来的人——那个该死的、阴魂不散的,本该好好待在西线的丧家犬。 那人拐出门口时。他就看到领口那枚橡叶双剑饰,是特意戴着新勋章来炫耀? 上次在宴会上一副要退出的样子,现在又偷偷摸摸、鬼鬼祟祟来了,专门挑自己本该在军营的时候。 一股火猛烧上心头,烫得他太阳xue突突直跳。 他忽然想起前几天,他从演习场赶回医院,看到桌上多了一袋梨,他只当是女孩小诊所的病人送的,毕竟这几天来看她的人确实有好几个。还有大前天她回来,他分明闻到了一股男人用的古龙水味,他只当是查房的医生的, 他不在的时候,那个混账到底来过多少趟? 他在脑海中精确计算着距离,九步,最多十步,他就能冲过去掐住那家伙的喉咙把人钉在墙上。上次揍得太轻了,这次要让他真正记住觊觎别人女人的代价。 可没多久,他的女人竟然穿着病号服追出来了,一副不舍模样。为谁?就为那个只会开飞机耍帅的癞皮狗? 女孩转身的瞬间,他就见到她眼眶里雾蒙蒙的样子,连鼻子都泛着可怜的红,她居然为别的男人要哭鼻子? 他早就该料到的,丽兹那次,这个该死的丧家犬说什么不会再见自己的女人,都是障眼法。 他早就该拧断他的脖子,不过在那之前、他想听解释,自己女人的解释。 *关于约阿希姆选择的碎碎念: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,这只是作者角度的一点点小想法 或许有些读者会为约阿希姆的转身感到意外一个曾深情隐忍的男配,为什么不继续做卑微舔狗,为何最终选择这样有些极端的放手? 其实,他的离开(暂时)或许是偶然中的必然。 一个在事业上站在顶峰的男人,却唯独在感情里求而不得,这种落差会滋生出比爱更尖锐的东西——执念。执念不是爱,它是爱的影子,是自我较劲的困局。越是得不到,越是不甘,最后连自己都分不清,执着的究竟是那个人,还是那个不肯认输的自己。 可约阿希姆终究是骄傲的。他的尊严不允许自己永远zuoai情里的乞怜者,他的理智也终会意识到:执念若不斩断,便只会成为刺伤彼此的刃。 所以这一次,他选择了刮骨疗毒。 当然痛。但长痛不如短痛,有些路必须独自走完,才能看清自己真正该去的地方。 或许真正的爱不该是自我消耗的泥潭,而该是让彼此都能挺直脊背的土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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