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大圈生涯_十六、别了,温哥华(二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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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十六、别了,温哥华(二) (第2/2页)

真诚,那种推心置腹的真诚,不需要华丽的誓言,不需要包装得堂堂正正的外表,只需要交心,把自己的良心亮出来,不要为天理所不容,不要为自己的灵魂抹黑 ……

    在大海中无忧无虑地玩了半天,回到海滩中享受温暖的阳光,看着海滩上横七竖八的美女,我双眼已不再感觉到劳累,干脆躺在沙滩上,合上眼睛,让眼皮也晒得健康些。其实,人就是这样,当一切遮遮掩掩时,反而好奇心暴发,越是不让看,就越想看,相反,当一切坦然,却没多大兴趣了,不外如是嘛,有什么大不了?大家都是成年人,都有自己的世界观,什么该看,什么不该看,什么该做,什么不该做,什么应接受,什么应抵制,难道自己没有见解,还需要什么“路霸”?成年的成年,中年的中年,老年的老年,还需要护航“花季”?省点吧,坦然点吧,坦白点吧,不要把世人当成白痴。

    离六月底越来越近,将到离开北美的时刻,Karen劝说肥妈好几遍,但肥妈却决意留在温哥华,她在这里信了教,有不少教友,几十年的北美生活,也让她本地化,适应了这边的清静,反而香港的繁华生活对她来说越来越陌生。

    Karen有身份,不像我们,假护照,假签证,而且签证早已过期,所以Karen完全可以买机票大摇大摆回香港,到时约定在香港碰头即可。但小美女却不愿离开我,而且我发现她属于那种爱冒险的小女孩,她更愿意和我一道接受前途未卜的生活体验。我也没有拒绝她,反正有个美女在身边最好,省得路途寂寞。

    临别前那天,老怪接到吴老板的电话,据说他那艘货轮清关抽检时发现藏有违禁品,看来我们要按计划出发难度很大,以北美的工作效率,这货轮还不清楚要扣留到何时,吴老板有个建议,可以坐他朋友的货轮出港,时间约在七月初,但那艘船只能给我们十个人的名额,而且声明不能带武器或违禁品上船。

    老怪连忙与深圳方面联系,看来大陆那边对他真的求贤若渴,老怪不得不马上与吴老板联系,要求就坐他朋友的船,反正我们这边就十个大人,多出的一个婴儿应该问题不大。

    加拿大的国庆刚过,吴老板朋友的船就启航,那是一艘两万吨的货轮,长青号,钟铁民老船长是吴老板的老朋友,他一大早就把船泊在码头等候。

    那天吴老板刚好去了多伦多,来送行的大多数是战友,还有肥妈、周伯等人,在北美半年多的岁月中,大家都有很深的感情,别离,总是依依不舍,甚至连老天也下起绵绵细雨,诉说着它的伤感。

    别了,温哥华,别了,加拿大,愿将来某一天,我们可以重返,重温你的美景,你的美食……

    “嘟嘟”几声船鸣,老船长手一挥,水手拉起铁锚,货轮慢慢驶出海港,岸上的战友挥手对我们道别,那场面,有点感人。当时我在想,或许有一天,我会回北美探望你们,看看你们肥了还是瘦了,英文是不是地道了,势力范围是不是扩大了?

    但人算不如天算,谁会知道,对于绝大部分战友,这次码头道别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?就在我们离开后的一个半月中,温哥华会发生那样的剧变,那些亲如手足的兄弟,一个又一个长眠于深海之中?

    世事无常,让我再次想起那首《晚霞》:

    一叶孤舟一叶风,

    几道夕阳几道红。

    磋砣岁月水流逝,

    悲喜尽在不言中。

    故事至此,有朋友建议第二部应该结束,港台的故事相对独立,可以单独列为第三部。但我的原计划第一部二十万字,第二部二十五万字,第三部三十万字,而现在第二部才十八万字,离目标还远,虽然剩下七万字未必能表述港台发生的故事,但让港台的故事独树一帜,又显得比较单薄,因而更倾向于把港台的故事融入第二部。

    又有朋友认为,第二部是《异国风云》,把港台的故事录入,那会不会被人歪曲小虎视港台为异国,这可是叛国罪呀。朋友这句话吓得小虎一身冷汗,有这种事?看来要改题为《异国 港台风云》,以免被文字狱。

    还有一种建议,同样倾向于把港台故事纳入另一部,而在第二部结尾来个后传,记述我们离开后温哥华发生的那场可怕的战争。这个想法倒是不错,但这部分内容我没法写,因为我没有亲身经历,只靠道听途说,写不出那个场面,而且听说网上早已有高人把那段历史还原,我即便写了,也有抄袭之嫌,而小虎最痛恨就是抄袭,不是自己的东西,争回来的不是荣誉,而是耻辱!

    权衡再三,港台故事还是放在第二部继续写。至于被小虎认为是戏rou的第三部,是不是会面市,连小虎也不知道。

    还是那句:谋事在人,成事在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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